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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取遞補

公告標題
公告日期

台電公司111年新進職員甄試第2次備取遞補分發單位結果(112年7月14日公告)

說明:

  1. 111年新進職員甄試第2次備取遞補本公司人員各類別分發單位結果如附件1,敬請於112年8月14日(星期一)上午10時以前赴分發單位報到。
  2. 各備取人員通知分發單位相關函文(內含分發單位報到單),已於112年7月14日以限時掛號郵件寄出,敬請留意查收。
  3. 報到時請備妥及攜帶下列證件及文件:
    1. 通知函正本。
    2. 分發單位報到單正本。
    3. 國民身分證正本。
    4. 私章一枚。
    5.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
    6. 體格檢查表。請於112年8月14日前,依本公司新進從業人員體格檢查表(格式如附件2)完成體格檢查。
    7. 專科以上學歷之畢業證書正本。
    8. 具有其他身分者(如原住民族、身心障礙者)之證明文件。
    9. 前一職業之離職證明書正本(進台電公司前已有就業者,須提供離職生效日於112年8月14日以前之證明書)
    10. 退伍令或退役證明書正本(男性役畢者)
    11. 最近6個月內1吋半身正面照片2 (另請將影像檔存入隨身碟,檔案大小不得超過1MB)
  4. 如因兵役、分娩須申請延後報到者,請於112年8月2日前(郵戳為憑)將申請書如附件3及相關證明文件,寄達本處(地址:100208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24211)
  5. 如有任何疑義,請洽本公司人力資源處 02-23667332或分發單位聯絡人。

附件1-第2次遞補分發結果

附件2-新進從業人員體格檢查表

附件3-【兵役】延後報到申請書

           【分娩】延後報到申請書

 

  • 111年新進職員甄試第2次遞補分發名單 ( 11273日公告 )
    • 各公司分發報到說明:
    • O2次備取遞補台糖公司人員:

      請至「台糖全球中文入口網/雲端服務/人才招募(https://www.taisugar.com.tw/chinese/News_Index.aspx?p=3&n=10080)」依甄試類別下載「分發單位志願選填表」,並請依表單所定時限內簽名後回傳至朱小姐信箱(a08562@taisugar.com.tw),以利彙辦分發作業。

      (聯絡電話:06-3378779)

       

      O2次備取遞補台電公司人員:

      請至新進職員甄試網站/最新公告/台電公司第2次備取遞補人員分發單位志願選填/志願選填系統(https://recruit-reg2.taipower.com.tw/exam111/choice/select.php)選填各該類別職缺之分發單位志願,選填期限至11277日下午5時,逾時未填視同放棄分發資格。分發結果將公告於甄試網站(https://exam.taipower.com.tw),並另函通知於112814日赴分發單位報到。(張先生或陳小姐;聯絡電話:02-23667332)

       

      O2次備取遞補中油公司人員:

      請至本公司全球資訊網/新聞廣場/就業資訊(https://www.cpc.com.tw),依甄試類別下載分發單位志願表,並於網站公告之時限回傳,以利辦理分發作業。

      (聯絡電話:02-87258432)

    l  分發單位志願選填

    一、    請錄取人員於11277日下午5時以前,以甄試報名序號、密碼登入志願選填系統完成志願選填期限內得隨時自行修正志願及順序,選填志願截止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志願順序,未於規定時限內完成選填者,視同放棄錄取及分發資格。

    二、    依據111年新進職員甄試簡章規定略以:「分發人員如為分發單位主管之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者,於選填分發志願時不得選填該單位主管所在單位,但如該類別已無其他用人單位可茲選填,分發人員應於選填分發志願時向本公司反應,以協調分發至其他單位。未依前開規定選填分發志願或向本公司反應者,則由本公司逕行分發至其他單位」

    三、     志願選填系統←請點選 [為便於志願選填,請以電腦(桌機、筆電)進行選填]

    l  分發作業參考資料(11273日公告)

    企管  資訊  地政  土木  建築  機械  儀電  環工

    大潭發電廠交通車事宜

    台電公司111年新進職員甄試第1次備取遞補分發單位結果(112年5月19日公告)

    說明:

    1. 111年新進職員甄試第1次備取遞補本公司人員各類別分發單位結果如附件1,敬請於112年6月19日(星期一)上午10時以前赴分發單位報到。
    2. 各備取人員通知分發單位相關函文(內含分發單位報到單),已於112年5月19日以限時掛號郵件寄出,敬請留意查收。
    3. 報到時請備妥及攜帶下列證件及文件:
      1. 通知函正本。
      2. 分發單位報到單正本。
      3. 國民身分證正本。
      4. 私章一枚。
      5.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
      6. 體格檢查表。請於112年6月19日前,依本公司新進從業人員體格檢查表(格式如附件2)完成體格檢查。
      7. 專科以上學歷之畢業證書正本。
      8. 具有其他身分者(如原住民族、身心障礙者)之證明文件。
      9. 前一職業之離職證明書正本(進台電公司前已有就業者,須提供離職生效日於112年6月19日以前之證明書)
      10. 退伍令或退役證明書正本(男性役畢者)
      11. 最近6個月內1吋半身正面照片2 (另請將影像檔存入隨身碟,檔案大小不得超過1MB)
    4. 如因兵役、分娩須申請延後報到者,請於112年6月7日前(郵戳為憑)將申請書如附件3及相關證明文件,寄達本處(地址:100208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24211)
    5. 如有任何疑義,請洽本公司人力資源處 02-23667332或分發單位聯絡人。

    附件1-第1次遞補分發結果

    附件2-新進從業人員體格檢查表

    附件3-【兵役】延後報到申請書

               【分娩】延後報到申請書

     

    111年新進職員甄試第1次遞補分發名單(<-請點選)( 112年5月8日公告 )

    各公司分發報到說明:

    第1次備取遞補台糖公司人員:
    請至「台糖全球中文入口網/雲端服務/人才招募(https://www.taisugar.com.tw/chinese/News_Index.aspx?p=3&n=10080)」依甄試類別下載「分發單位志願選填表」,並請依表單所定時限內簽名後回傳至朱小姐信箱(a08562@taisugar.com.tw),以利彙辦分發作業。
    (聯絡電話:06-3378779)

    第1次備取遞補台電公司人員:
    請至新進職員甄試網站/最新公告/台電公司第1次備取遞補人員分發單位志願選填/志願選填系統(https://recruit-reg2.taipower.com.tw/exam111/choice/select.php)選填各該類別職缺之分發單位志願,選填期限至112年5月12日下午5時,逾時未填視同放棄分發資格。分發結果將公告於甄試網站(https://exam.taipower.com.tw),並另函通知於112年6月19日赴分發單位報到。(張先生或陳小姐;聯絡電話:02-23667332)

    第1次備取遞補中油公司人員:
    請至本公司全球資訊網/新聞廣場/就業資訊(https://www.cpc.com.tw),依甄試類別下載分發單位志願表,並於網站公告之時限回傳,以利辦理分發作業。(聯絡電話:02-87258432)

    第1次備取遞補台水公司人員:
    請至本公司全球資訊網網路首頁「公告資訊」→「本公司就業資訊」依甄試類別下載志願表(https://www.water.gov.tw/ch/Subject?nodeId=715),選填志願後請於網頁公告期限內回傳,以利彙辦分發作業。(聯絡電話:04-22244191分機746)

               

    分發單位志願選填

    1. 請錄取人員於112年5月12日下午5時以前,以甄試報名序號、密碼登入志願選填系統完成志願選填;期限內得隨時自行修正志願及順序,選填志願截止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志願順序,未於規定時限內完成選填者,視同放棄錄取及分發資格。
    2. 依據111年新進職員甄試簡章規定略以:「分發人員如為分發單位主管之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者,於選填分發志願時不得選填該單位主管所在單位,但如該類別已無其他用人單位可茲選填,分發人員應於選填分發志願時向本公司反應,以協調分發至其他單位。未依前開規定選填分發志願或向本公司反應者,則由本公司逕行分發至其他單位」。
    3. 志願選填系統←請點選 [為便於志願選填,請以電腦(桌機、筆電)進行選填]

    分發作業參考資料:(112年5月8日公告)

    企管 人資 資訊 統計資訊 法務 地政 

    土木 建築 機械 儀電 環工 化學

    協和發電廠位置平面圖 大潭發電廠交通車事宜

    興達發電廠交通車事宜

    1. 111年新進職員甄試本公司錄取人員各類別分發結果如下,敬請於112年4月17日(星期一)下午1時至1時30分赴訓練所及各訓練中心報到,隨即參加為期1週之新銳學習營訓練課程;結訓後新進人員另請於112年4月24日(星期一)上午9時30分至10時赴分發單位報到。
    2. 各錄取人員通知分發單位相關函文(內含新銳學習營報到須知、分發單位報到單),已於112年3月15日以限時掛號郵件寄出,敬請留意查收;另為利安排受訓期間之食宿及交通事宜,請於112年4月7日前填報新銳學習營參訓人員調查表。
      填寫問卷
    3. 赴分發單位報到時請備妥及攜帶下列證件及文件:
      a.分發單位報到單正本。
      b.國民身分證正本。
      c.私章一枚。
      d.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
      e.體格檢查表。請於112年4月17日前,依本公司新進從業人員體格檢查表(格式如附件)完成體格檢查。
      f.專科以上學歷之畢業證書正本。
      g.具有其他身分者(如原住民族、身心障礙者)之證明文件。
      h.前一職業之離職證明書正本(進台電公司前已有就業者,須提供離職生效日於112年4月17日以前之證明書)。
      i.退伍令或退役證明書正本(男性役畢者)。
      j.最近6個月內1吋半身正面照片2張 (另請將影像檔存於隨身碟,檔案大小不得超過1MB)。
    4. 如因兵役、分娩、防疫隔離須申請延後報到者,請於112年4月7日前(郵戳為憑)將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寄達本處(地址:100208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1樓)。
    5.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本公司人力資源處 02-23667332或分發單位聯絡人。

     企管.pdf

     人資.pdf

     財會.pdf

     資訊.pdf

     統計資訊.pdf

     政風.pdf

     法務.pdf

     地政.pdf

     土木.pdf

     建築.pdf

     機械.pdf

     電機(一).pdf

     儀電.pdf

     環工.pdf

     職業安全衛生.pdf

     化學.pdf

     化工製程.pdf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進從業人員體格檢查表.pdf

      

    錄取人員至各公司報到日期:112年4月17日
    請於112年3月22日24:00前於甄試網站登錄錄取人員報到意願

    錄取分發台糖公司人員:
    請至「台糖全球中文入口網/雲端服務/人才招募(https://www.taisugar.com.tw/chinese/News_Index.aspx?p=3&n=10080)」依甄試類別下載「分發單位志願選填表」,並請依表單所定時限內簽名後回傳至朱小姐信箱(a08562@taisugar.com.tw),以利彙辦分發作業。(聯絡電話:06-3378779)

    錄取分發台電公司人員:
    請至新進職員甄試網站/最新公告/台電公司錄取人員相關文件下載/志願選填系統(https://recruit-reg2.taipower.com.tw/exam111/choice/select.php)選填各該類別職缺之分發單位志願,選填期限至112年3月7日下午5時,逾時未填視同放棄分發資格。分發結果將公告於甄試網站(https://exam.taipower.com.tw),並另函通知報到。(聯絡電話:02-23667332)

    錄取分發中油公司人員:
    請至本公司全球資訊網/新聞廣場/就業資訊(https://www.cpc.com.tw),依甄試類別下載分發單位志願表,並於網站公告之時限回傳,以利辦理分發作業。(聯絡電話:02-87258432)

    錄取分發台水公司人員:
    請至本公司全球資訊網網路首頁「公告資訊」→「本公司就業資訊」依甄試類別下載志願表(https://www.water.gov.tw/ch/Subject?nodeId=715),選填志願後請於網頁公告期限內回傳,以利彙辦分發作業。(聯絡電話:04-22244191分機746)

     

    錄取人員因兵役、分娩、隔離或檢疫無法依通知之時間、地點報到者,請填具申請書,並檢具足資證明之文件,逕向各分發機構申請延後報到。

     

    分發單位志願選填

    1. 請錄取人員於112年3月7日下午5時以前,以甄試報名序號、密碼登入志願選填系統完成志願選填;期限內得隨時自行修正志願及順序,選填志願截止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志願順序,未於規定時限內完成選填者,視同放棄錄取及分發資格。
    2. 依據111年新進職員甄試簡章規定略以:「分發人員如為分發單位主管之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者,於選填分發志願時不得選填該單位主管所在單位,但如該類別已無其他用人單位可茲選填,分發人員應於選填分發志願時向本公司反應,以協調分發至其他單位。未依前開規定選填分發志願或向本公司反應者,則由本公司逕行分發至其他單位」。
    3. 本公司錄取人員應於112年4月17日赴指定地點(訓練所及各訓練中心;分別位於新店、林口、谷關及高雄)報到,隨即參加為期1週之訓練課程,課程包含公司業務簡介等基礎課程,訓練期間集中住宿及管理;結訓後新進人員另於112年4月24日赴分發單位報到。
    4. 志願選填系統←請點選 [為便於志願選填,請以電腦(桌機、筆電)進行選填]

    分發作業參考資料

     企管.pdf

     人資.pdf

     財會.pdf

     資訊.pdf

     統計資訊.pdf

     政風.pdf

     法務.pdf

     地政.pdf

     土木.pdf

     建築.pdf

     機械.pdf

     電機(一).pdf

     儀電.pdf

     環工.pdf

     職業安全衛生.pdf

     化學.pdf

     化工製程.pdf

     大潭發電廠交通事宜.pdf

     協和發電廠位置平面圖.pdf

     興達發電廠交通事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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